好房News記者曾鈴雅/綜合報導
面對長逹數十年的房貸,為了不讓還款壓力影響生活品質,不少購屋民眾會選擇申請「寬限期」,以減緩購屋初期的還款負擔。然而「還款寬限期」事實上是一種「先甘後苦」的房貸,如何才能避免房貸越還越重、越還越還不起,天時地利不動產顧問公司總經理張欣民建議,避開3大「寬限期」地雷,才能免於一輩子淪為屋奴!
所謂「寬限期」乃是指償還房貸「還息不還本的寬限期間」,一般銀行會提供2~5年的寬限期,讓購屋民眾在寬限期內,每月只需繳交貸款利息,不需攤還本金,因此壓力也較輕。然而寬限期結束後(例如3年),每月除了利息之外,就要開始攤還本金,而且原本要用20年攤還的本金,就變成要用17年還完,每月平均要攤還的金額因此變多,還款的負擔也大幅增加,因此是一種「先甘後苦」的還貸方式。
張欣民在奇摩地產專欄撰文表示,由於「還款寬限期」是一種高槓桿的購屋操作模式,並不是任何人都適用;以2000萬的房子,貨款額度7成,房貨利率2%,還款年限20年來看,若使用3年寬限期,前三年每月雖只需繳23,333的利息,但第四年起每月連本金攤原就跳升到81,010元,而且20年總攤還金額還比一般本息攤還多繳了36萬8,384元,因此想申請寬限期,必須先審慎評估自己還款及未來風險承擔能力。
究竟那些購屋族該小心勿觸「寬限期」地雷呢?張欣民建議,一般自住型或資金還款能力不足的買家,最好不要輕易使用!第一、由於未來風險無法預估,「寬限期」雖然得以暫緩還款壓力,但一過了甜蜜期後,還款費用會頓時爆增,資金周轉已更加緊繃,萬一又遭遇生活上的變故,就容易陷入繳不出房貸的窘境。但若是短線進出房市的投資客,因為持有房子的時間短,為降低養屋期間的資金負擔,倒適合利用寬限期,以賺取最大的房屋買賣價差。
第二、對於短期內不打算換屋的自住客來說,使用寬限期等於壓縮了還款本金的期數,以至後續反而要背負較重的房貸壓力,還款能力不足的買家,恐因可用資金減少而降低了生活品質。除非是有能力換新屋,但舊屋尚未賣掉,此時就能運用寬限期先舒緩前期資金緊張的狀況,待舊屋賣掉後有大筆資金進帳,就能快速償還房貨本金,減輕還款壓力。
第三、適不適合使用寬限期,除了取決還款能力之外,個人理財與花費習慣也是重要的影響因素。若是還款能力不足,又從事高風險投資或日常花費較大,一但過了寬限期又遇上投資失利,勢必還款壓力也相形大增。因此若是没有進行完善的理財規劃,無法掌握寬限期後的資金調度能力,最好還是不要輕易使用,以免辛苦一輩子購得的房子,最後卻因繳不起房貸而淪為法拍屋!